“如芒在背、如坐針氈”,這是臨汾市市長劉予強被環保部約談時的真實感受。1月19日,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副主任劉長根在約談中表示,為督促臨汾市加快整改,盡快降低大氣污染程度,回應社會關切,環保部決定暫停臨汾市新增大氣污染物排放項目的環評審批(民生及節能減排項目除外),并要求山西省環保廳,以及臨汾市縣兩級環保部門同步執行。
劉長根表示,2016年入冬以來,臨汾市大氣環境質量持續惡化,尤其是二氧化硫濃度均值嚴重超標。但臨汾市未及時向社會發布預報預警,也未采取有效的針對性控制措施,應對工作被動。
記者了解到,2016年臨汾市PM10、PM2.5、二氧化硫、二氧化氮、臭氧、一氧化碳濃度均值較2015年分別上升33.3%、25.4%、29.7%、3.1%、19.3%和11.1%,空氣質量6項監測指標均不降反升。2016年,全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同比增加31天,優良天數同比減少22天,大氣環境質量已連續兩年呈現惡化趨勢,形勢嚴峻。
據介紹,臨汾市目前有20余家焦化企業,部分企業環保設施運行不正常,或未按要求提標改造,或裝煤、推焦、熄焦過程無組織排放管控不到位,二氧化硫等污染物超標排放嚴重。同時大量焦化廢水未經處理達標就用于熄焦,導致廢水蒸發排放,污染問題突出。
近期重污染天氣應急督查發現,山西焦化集團公司6條生產線脫硫脫硝設施仍未建成,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超標排放,熄焦廢水揮發酚濃度超標0.6倍。三維瑞德焦化二氧化硫超標排放,熄焦廢水揮發酚濃度超標97倍。臨汾萬鑫達焦化熄焦廢水揮發酚、化學需氧量、氨氮濃度分別超標69倍、8倍和125倍。臨汾晉能焦化熄焦廢水揮發酚、化學需氧量、氨氮濃度分別超標495倍、5倍和13倍。
此外,鋼鐵行業球團設備普遍沒有建成脫硫設施,部分鋼鐵企業高爐及燒結機上料、落料口無密閉設施,物料露天堆存,廠區地面積塵嚴重。亞新集團中升公司球團工序未建脫硫設施,燒結工序脫硫設施運行不正常,二氧化硫長期超標排放。
環保部約談指出,臨汾市沿汾河平川六縣(市)冬季采暖用煤數量大,對煤質監管不嚴,燃煤污染排放嚴重。抽查發現,臨汾市2016年冬季居民用煤含硫率均值達到約1.6%。約談要求臨汾市應切實提高認識,按照環境質量“只能更好、不能變差”要求,履行環境保護主體責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