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省自然資源廳、發改委、農業廳、林業局聯合下發《關于嚴格耕地用途管制落實耕地"進出平衡”的實施意見》。
文件提出:嚴格永久基本農田占用與補劃,嚴格一般耕地用途管控。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屬于一般耕地,嚴格控制一般耕地在農用地范疇內轉換用途。對一般耕地轉為林地、草地、園地等其他農用地及農業設施建設用地的,要實行年度耕地“進出平衡”,確保一般耕地數量不減少。
規范光伏、風力發電項目占用耕地管理。在充分對接國土空間規劃的基礎上,發展改革部門應會同有關部門統籌編制本地區光伏、風力發電規劃。鼓勵引導光伏、風電項目建設利用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,可以使用不穩定耕地,不占或少占穩定耕地,嚴禁占用永久基本農田。占用耕地的,應嚴格落實耕地占補平衡,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。
對于光伏發電項目,使用未利用地的,光伏方陣用地部分可按原地類認定,不改變土地用途,用地允許以租賃方式取得,雙方簽訂補償協議,報當地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備案,其他用地部分應當依法依規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;使用農用地的,包括光伏方陣在內的所有用地均應當依法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。